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http://www.enorth.com.cn 2008-01-29 13:48 2007年过去了,又有一批富豪被斩于马下。诸如,浙江本色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吴英、上海农凯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正毅、ST鑫安公司原董事长谢国胜、四川明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周益明、洛阳中泰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义超、河南华林集团董事长孙树华、上海周氏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周小弟……这些落马富豪,不仅拥有巨大的资金实力,有的还是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,有的还曾荣登福布斯富豪榜、中国慈善家排行榜。这些落马富豪,共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合同欺诈罪、行贿罪、偷税罪、骗贷罪和故意伤害罪等“六宗罪”。(见2008年1月7日《中国青年报》)他们因违法犯罪落马,应该成为“马上富豪”的反面教员,以免重蹈他们的覆辙。
在上述落马富豪中,有的是靠胆量兼并国有和集体企业发家的,有的是开始开小店、跑运输积累一定的资金再投资房地产发展起来的,有的是靠办厂、承揽重大工程积累财富的。除了26岁的本色控股集团公司董事长吴英是靠非法集资一夜暴富的以外,其他富豪都经历了奋斗的历程,因此本该珍惜来之不易的业绩。那么,他们为什么会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、折戟沉沙呢?
教训大概主要在两个方面:一方面,是道德信仰缺失。发生在落马富豪身上的问题各异,但根本原因却是相同的,那就是因为“信仰缺位”。人一旦没有信仰就会变得贪得无厌、不择手段和无所顾及,最终就会毁掉自己。另一方面,是法律观念淡薄。一些富豪由于有了自己的实业和巨额财富,往往会飘飘然,甚至目空一切,不把国家的法律放在眼里。从周正毅向国家公务人员行贿、操纵证券市场,孙树华通过提供虚假财务报表、土地证明等资料骗取银行贷款,到吴英非法集资、周小弟雇凶伤人,莫不如此。当然,富豪们自己酿就的苦酒,最后还得自己喝下去。
一个优秀的企业家必须要有健康的、符合主流社会的道德标准和个人信仰,还必须有很强的法律意识,才能约束自己的行为规范,无论是国有企业家还是私营企业家,都应该如此。否则,就可能重蹈“落马富豪”的覆辙,这绝非危言耸听。企业家,确实应该警醒啊!(侯文学) 稿源: 北方网-今晚报 编辑: 覃贻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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